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政史学院22级法学专业贡欣然在寒假期间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司法局开展了“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贡欣然协助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工作人员校对通知书、判决书和答辩状,进行案件讨论,整理卷宗,将其归纳入档,帮助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对证据目录,接待、询问当事人,与其他行政机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贡欣然同学的优秀实践表现得到了灵寿县委员会的赞扬,并荣获“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的荣誉称号。
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青年学子不应只在书本知识中“埋头苦读”,更应走出校园,走进社会,用实际行动去了解家乡、服务家乡。我们的所学所思,只有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出价值。大学生要不断提升自己,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书写属于我们这一代青年的华彩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