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表彰第八届“师院榜样”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9-08-3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凝神聚力,激情工作,努力营造我校对标榜样、奋力争先的浓厚氛围,经基层评选、推荐,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袁灵芬、吴艳华、潘治钢、董金刚、王娜、徐晨、于春荣、孙春艳、陈新、赵荣秀、阎锦婷、刘启林等12名同志第八届“师院榜样”荣誉称号。

争先不停步、创优无止境,希望受表彰的12名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

全体教职工要向“师院榜样”学习。学习他们不计付出、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刻苦钻研、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和谐包容、互助合作的团结精神;学习他们热爱师院、勇于担当、讲求奉献的主人翁精神。希望全校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立德树人,以更加优秀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以中共沧州师范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为我校全面建成地方高水平师范类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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